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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/CLHS 0033 S-2020 鹿膏

标准类型:
食品安全企业标准
标准状态:
现行有效
颁发部门:
长春市鹿乡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发布日期:
2020-03-15
实施日期:
2020-03-15
废止日期:
2023-05-09

简介:

Q/CLHS0033S-2020鹿膏Q/CLHS0033S-2020鹿膏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工驯养的梅花鹿{鹿血、鹿心、鹿尾(去骨)、鹿皮、鹿肉、鹿脑、鹿肾、鹿肝、鹿筋、鹿鞭}的可食用部分经提取浓缩成膏;添加或不添加人参(人工种植、4年生或5年生)、大枣、山药、黄精、桑椹、龙眼肉、桃仁、丁香、益智仁、百合、茯苓、小茴香、肉桂、莱菔子、葛根、葡萄籽、甘草、阿胶、红糖、生姜、玫瑰花(重瓣红玫瑰),经清洗、提取、浓缩成膏;将上述二者浓缩膏与麦芽糖醇经混合、分装、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鹿膏(食品生产许可证分类为其他食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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